印度決定對華硝酸鈉征不超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
2014-3-24 11:10:58來源:中國貿易救濟網作者:
- 導讀:
- 2014年3月19日,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接受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歐盟、烏克蘭和韓國的硝酸鈉作出的反傾銷初裁建議,決定對原產于中國、歐盟、烏克蘭和韓國的硝酸鈉征收不超過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
2014年3月19日,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接受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歐盟、烏克蘭和韓國的硝酸鈉作出的反傾銷初裁建議,決定對原產于中國、歐盟、烏克蘭和韓國的硝酸鈉征收不超過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稅率為0.13~0.19美元/千克,該措施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31025000、2834。
2013年6月,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歐盟、烏克蘭和韓國的硝酸鈉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4年1月,印度商工部對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關鍵字:硝酸鈉 反傾銷)
(責任編輯:00853)
【免責聲明】
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主站蜘蛛池模板:
小金县|
兰坪|
大名县|
凌海市|
揭阳市|
信丰县|
安岳县|
建水县|
洛隆县|
嘉黎县|
泸水县|
木兰县|
米易县|
县级市|
寻乌县|
新津县|
平乐县|
台北县|
犍为县|
太湖县|
太和县|
澄城县|
大丰市|
宁明县|
鄂尔多斯市|
察隅县|
故城县|
邵阳县|
沁阳市|
临汾市|
黄梅县|
五台县|
怀仁县|
教育|
寿阳县|
疏勒县|
永寿县|
交城县|
佛教|
东乡|
康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