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鐵路貨運價格
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5]1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各國鐵控股合資鐵路公司:
為適應運輸市場發展,進一步推動鐵路貨運價格市場化,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加快推進鐵路建設,決定適當調整鐵路貨運價格,并建立上下浮動機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鐵路貨物統一運價率平均每噸公里提高1分錢,即由現行14.51分錢提高到15.51分錢,并作為基準價,允許上浮不超過10%,下浮仍不限。在上述浮動范圍內,鐵路運輸企業可以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具體運價水平。調整后的各類貨物鐵路運輸基準運價率見附件1。
二、磷礦石整車運輸調整為執行2號運價,農用化肥調整為執行4號運價。其他貨物品類適用運價號,鐵路貨物運輸計費里程、重量確定辦法等計費相關事項,仍按原鐵道部《鐵路貨物運價規則》(鐵運[2005]4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大秦、京秦、京原、豐沙大鐵路本線運輸煤炭(指發、到站均在本線的煤炭)運價率每噸公里同步提高1分錢,即由現行9.01分錢提高到10.01分錢。取消馬玉等3條鐵路本線及跨線貨物運輸、長荊等10條鐵路跨線貨物運輸特殊運價,改為執行調整后的國家鐵路貨物統一運價。取消特殊運價的鐵路詳見附件2。
四、實行特殊運價的國鐵線路及國鐵控股合資鐵路以國家規定的運價為基準價,允許上浮不超過10%,下浮仍不限。在上述浮動范圍內,鐵路運輸企業可以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具體運價水平。
五、取消鐵路運輸企業收取的“大宗貨物綜合物流服務費”。鐵路運輸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建立健全內部運行機制,自覺規范價格行為。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及時在各營業場所公示調整后的各類貨物鐵路運輸基準運價率。
六、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鐵路運輸價格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價格行為,維護市場正常價格秩序。
上述措施自2015年2月1日起實行,其中運價上浮政策自2015年8月1日起實行。
附件1
各類貨物鐵路運輸基準運價率表
辦理類別
|
運價號
|
基價1
|
基價2
|
||
單位
|
標準
|
單位
|
標準
|
||
整車
|
2
|
元/噸
|
9.50
|
元/噸公里
|
0.086
|
3
|
元/噸
|
12.80
|
元/噸公里
|
0.091
|
|
4
|
元/噸
|
16.30
|
元/噸公里
|
0.098
|
|
5
|
元/噸
|
18.60
|
元/噸公里
|
0.103
|
|
6
|
元/噸
|
26.00
|
元/噸公里
|
0.138
|
|
7
|
|
|
元/軸公里
|
0.525
|
|
機械冷藏車
|
元/噸
|
20.00
|
元/噸公里
|
0.140
|
|
零擔
|
21
|
元/10 千克
|
0.220
|
元/10 千克公里
|
0.00111
|
22
|
元/10 千克
|
0.280
|
元/10 千克公里
|
0.00155
|
|
集裝箱
|
20英尺箱
|
元/箱
|
500.00
|
元/箱公里
|
2.025
|
40英尺箱
|
元/箱
|
680.00
|
元/箱公里
|
2.754
|
運費計算辦法:
整車貨物每噸運價=基價1+基價2×運價公里
零擔貨物每10千克運價=基價1+基價2×運價公里
集裝箱貨物每箱運價=基價1+基價2×運價公里
附件2
取消特殊運價的鐵路
序號
|
線路名稱
|
起訖點
|
|
|
|||
一、取消本線及跨線貨物運輸特殊運價的鐵路
|
|
||
1
|
馬玉鐵路
|
馬路圩站—玉林站
|
|
2
|
邯濟鐵路
|
邯鄲南站—晏城北站
|
|
3
|
黎欽鐵路
|
沙江站—馬皇站
|
|
二、取消跨線貨物運輸特殊運價的鐵路
|
|
||
1
|
長荊鐵路
|
長江埠站—荊門站
|
|
2
|
內六鐵路豆梅段
|
豆壩站—梅花山站
|
|
3
|
合九鐵路
|
合肥東站—孔壟站
|
|
4
|
新長鐵路
|
新沂站—長興南站
|
|
5
|
達成鐵路
|
三匯鎮站—龍潭寺站
|
|
6
|
南防鐵路
|
南寧南站—防城港站
|
|
7
|
欽北鐵路
|
欽州站—北海站
|
|
8
|
欽港鐵路
|
欽州東站—欽州港站
|
|
9
|
淄東鐵路
|
淄博站—東營站
|
|
10
|
上鉛鐵路
|
上饒站—鉛山西站
|
|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5年1月29日
(關鍵字:鐵路貨運 貨運價格)